「《宗教團體以自然人名義登記不動產處理暫行條例》研討座談會」於佛光山蘭陽別院舉辦,內政部宗教及禮制司司長林清淇(前排中)、科長張琳(前排左3)、中華人間佛教聯合總會祕書長覺培法師(前排右3)、宜蘭縣佛教會理事長妙志法師(前排右2)、蘭陽別院住持妙勤法師(前排右1)與大眾歡喜合影。
為使宗教團體了解《宗教團體以自然人名義登記不動產處理暫行條例》申請及實務作法,中華人間佛教聯合總會9月26日於佛光山蘭陽別院舉辦研討座談會,讓行政機關與宗教團體互動交流。與會貴賓有內政部宗教及禮制司司長林清淇、科長張琳、科長林正德、南投縣政府民政局科長周洋攀、中華人間佛教聯合總會祕書長覺培法師、宜蘭縣佛教會理事長妙志法師、蘭陽別院住持妙勤法師,以及全台各佛教寺院團體諸山長老、宮廟主委等宗教團體代表,共120人與會。
座談會主要針對《宗教團體以自然人名義登記不動產處理暫行條例》進行說明、申請案例解析及分享,也將反詐觀念及相關識詐的宣導納入活動中,提升大眾防詐知能。
經過政府審認 成為權利證據
林清淇表示,感謝中華人間佛教聯合總會大力辦理此次座談會,希望透過暫行條例申請實務做法說明及座談交流,讓宗教團體更了解暫行條例,呼籲大家盡速申辦以保障宗教團體權益。他進一步表示,希望到今年底協助申請的宗教團體家數可以提升至1000家,呼籲有不動產借名登記情況的宗教團體,務必把握延長2年的申請期限,保障自身權益。
有關《宗教團體以自然人名義登記不動產處理暫行條例》的內容,由張琳說明立法目的、適法對象、申請時所需要文件、審認機制及與法律效果等。張琳表示,申請應備文件已放寬,先前因故不能提出證明文件或切結書者,也可再提出申請。
成立專案窗口 一條龍輔導個案
張琳指出,有關限制登記期間10年太短一事,未來有宗教專法或相關配套因應處理。張琳強調,經過政府部門權利歸屬審認的不動產,日後若有私權的爭議,將是認定「不動產實質所有權屬於宗教團體」的有力佐證資料。
對於《宗教團體以自然人名義登記不動產處理暫行條例》申請案例部分,周洋攀以南投縣政府的執行方式說明,縣府特別成立專案輔導小組單一窗口,以一條龍式的服務,站在宗教團體或宮廟寺院的角度,進行個案輔導。
周洋攀分別針對「自有資金購買」、「以共有權人持分比登記」、「以籌備委員會(處)登記」等實際申請案例進行分享。他強調,宗教團體申請權利歸屬是經政府機關依行政程序審認作業,也提供將來作為訴訟爭議的佐證資料,更可保障宮廟寺院財產,更可透過提案經董(監)事會、管委會、會員大會議決及權利義務進行釐清,保障權益。
覺培法師表示,此次座談會目的,是站在保護宗教團體財產的角度出發,不因過去登記在自然人名下而造成未來與俗家在繼承權上,與宗教團體有所爭執,不動產處理暫行條例是保護寺產很重要的一項措施。
在交流座談中,大眾提出相關疑慮與建議,包括在日據時代前寺廟就存在,但是現在要如何去幫助他們保護方式,這都是中華人間佛教聯合總會可以善盡協助的地方。